观想科技(30121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21:28:15 中财网

原标题:观想科技: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

相关事项交易对方
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苏舟、辽宁晶鑫源鸿泰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晶鑫源兴达 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敏刚、陈伟壮、王海鸿、张恩海、高 红梅、陈雅妮、河南摩海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合伙)、嘉兴捷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捷创捷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 汇恒礼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浩蓝鲸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沈阳瑞军巨浪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声明如下:
“一、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企业/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四、本企业/本人在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表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五、本企业/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重组报告书,确认重组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拟审计报告》(国府审字(2026)第01020004)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1-5月备考合并审阅报告》(国府阅字(2026)第01020001号)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及签字评估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录
声明...............................................................................................................................1
...............................................................................................................2
上市公司声明
交易对方声明...............................................................................................................3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4
目录...............................................................................................................................6
释义...............................................................................................................................8
一、一般术语.......................................................................................................8
二、专业术语.....................................................................................................11
重大事项提示.............................................................................................................1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1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5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17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18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前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8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19重大风险提示.............................................................................................................2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4
二、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风险.....................................................................26三、其他风险.....................................................................................................29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31
.............................................................................31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34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37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9五、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39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39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一般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重 组报告书《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 司、观想科技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辽晶电子、 目标公司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晶有限、锦州辽晶锦州辽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辽晶电子前身
标的资产、标的股份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60%股份
观想发展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观想科技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的一致行动人
南洋科技深圳赛格电子市场南洋科技展销部(已注销)
北京环宇北京环宇斯普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正和兴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河南摩海河南摩海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的股东
嘉兴捷辉嘉兴捷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的股 东
汇恒礼合温州汇恒礼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厦 门汇恒礼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 的股东
沈阳瑞军沈阳瑞军巨浪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 的股东
厦门捷创厦门捷创捷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的股 东
锦州顺达锦州市顺达国有企业管理中心,系标的公司的股东
芜湖堃禹芜湖堃禹睿明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捷昌嘉兴捷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浩蓝青岛浩蓝鲸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 的股东
辽宁中天辽宁中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晶鑫源鸿泰辽宁晶鑫源鸿泰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直接持 有标的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
晶鑫源兴达辽宁晶鑫源兴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直接持 有标的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
一般释义  
大连半岛大连航天半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嘉瑞珠海嘉瑞融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启晶嘉兴启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梵宇南通梵宇吉睿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辽创共青城辽创天辽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银杏烨杭州银杏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银杏山杭州银杏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辽宁产业引导基金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锦州市工商局原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远晶开发锦州卓远建设集团远晶开发有限公司,系锦州辽晶曾持有 40%股权的参股公司
晶源汇锦州晶源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锦州辽晶分立时新设的公 司
盈腾瑞德四川盈腾瑞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持有51.66%股 权的控股子公司
芯海芯为成都芯海芯为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持有64%股权的控 股子公司
四川辽晶四川辽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晶源丰汇锦州晶源丰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苏舟持有53.8%股权的公司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苏舟
陕西泰极龙翔陕西泰极龙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华航鑫源西安华航鑫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多佰思多佰思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芯世德防务西安芯世德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思瑞陕西思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光谷成都光谷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中微航芯成都中微航芯科技有限公司
中讯科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075.NQ),本次交易对 方高红梅持股的公司
交易对方苏舟、晶鑫源鸿泰、晶鑫源兴达、孙敏刚、陈伟壮、王海鸿、 张恩海、高红梅、陈雅妮、河南摩海、嘉兴捷辉、厦门捷创、 汇恒礼合、青岛浩蓝、沈阳瑞军合计持有标的公司97.59%股 权的15名股东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苏舟、晶鑫源鸿泰、晶鑫 源兴达、孙敏刚、陈伟壮、王海鸿、张恩海、高红梅、陈雅 妮、河南摩海、嘉兴捷辉、厦门捷创、汇恒礼合、青岛浩蓝、 沈阳瑞军共计1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辽晶电子60.00% 股份
一般释义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苏舟、河南摩海、张恩海、 陈雅妮、晶鑫源鸿泰、晶鑫源兴达、孙敏刚、陈伟壮、王海 鸿、高红梅、嘉兴捷辉、厦门捷创、汇恒礼合、青岛浩蓝、 沈阳瑞军共计1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辽晶电子60.00% 股份
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 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府嘉盈、审计机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证评估、评估机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报告期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5月
审计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的基准日,即2026年5月31日
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基准日,即2026年5月31日
交割日标的公司将上市公司就所受让标的公司股份记载于其股东名 册之日
过渡期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鉴于标的公司股份将进行分期 交割,本报告书所指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至首次交割日的 期间
业绩承诺期间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
《评估报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锦州辽晶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 证评报字【2026】A0757号)
《模拟审计报告》《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拟审计报告》(国府审 字(2026)第01020004号)
《备考审阅报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1-5月备考合 并审阅报告》(国府阅字(2026)第01020001号)
《重组报告书(草案)》《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
《框架协议》《关于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框架协 议》
《股份转让协议》《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股东之股份转让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方苏舟、张恩海、河南摩海、陈雅妮、孙敏刚、陈伟壮、高红 梅、王海鸿、晶鑫源鸿泰、晶鑫源兴达等标的公司10名参与 业绩承诺的股东的合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一般释义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
《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5修正)》
《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年 修订)》
《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 产重组》
《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2025)》
《上市类1号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2020)》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格式准则第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修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单位元、万元
振华科技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国家“三线”建设 的军工电子083基地,于1997年7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股 票代码000733.SZ,标的公司可比公司之一
振华风光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国营第四四三三 厂,于2022年8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439.SH, 标的公司可比公司之一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在上交所科 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709.SH,标的公司可比公司之一
二、专业术语

一般释义  
半导体分立 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是以半导体材料制造的独立功能元件。常见类型:二极 管、三极管、晶闸管、场效应管。
电路由电子元件、导线按一定方式连接形成的电流通路,用于实现信号传输、 能量转换或逻辑运算。分类:模拟电路、数字电路、混合信号电路。
电子元器件构成电子设备的基本单元的统称,是电子系统的基础组成部分。涵盖范 围:半导体器件、电阻、电容、电感、连接器等。
单片集成电又称“芯片”或“半导体集成电路”,是将大量晶体管、电阻、电容等
一般释义  
 元件集成在单一半导体芯片上的器件。优势:体积小、功耗低、可靠性 高,是现代电子设备的核心。
混合集成电 路结合单片集成电路与分立元件(或多个芯片),通过微组装技术集成在 同一封装内的器件。优势:兼顾集成度与灵活性,适用于高性能、特殊 功能需求场景。
光电子器件利用光电效应或电光转换原理工作的器件,实现光信号与电信号的相互 转换。常见类型:发光二极管(LED)、光电二极管、光耦合器等。
纵向科研项 目主要指承接国家部委或军工主管机关下达的科研与技术攻关任务
横向科研项 目主要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基于下游客户具体装备应用需求而自主开展 的定制化产品研制,以及与高校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交易形式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苏舟等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辽晶电子 合计60%的股权    
交易价格 48,225.58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辽晶电子60%股权   
 主营业务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其他(如为拟购 买资产)符合板块定位√是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是  
 构成重组上市√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金证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对辽晶电子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采用收益法对辽晶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80,4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标的公司60%股权的定价为48,225.58万元。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 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值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 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辽晶电子2026年5月 31日收益法80,400.00117.43%60.00%48,225.58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序 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 比例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 价股份对价、可 转债对价或 其他对价 
1苏舟辽晶电子17.55%股权12,205.52-12,205.52
2河南摩海辽晶电子8.98%股权3,067.28-3,067.28
3张恩海辽晶电子6.23%股权5,011.17-5,011.17
4陈雅妮辽晶电子3.35%股权2,691.10-2,691.10
5嘉兴捷辉辽晶电子4.50%股权5,747.83-5,747.83
6孙敏刚辽晶电子2.85%股权2,290.82-2,290.82
7汇恒礼合辽晶电子3.80%股权4,838.60-4,838.60
8青岛浩蓝辽晶电子2.00%股权2,562.70-2,562.70
9沈阳瑞军辽晶电子3.50%股权4,474.37-4,474.37
10陈伟壮辽晶电子1.82%股权1,461.12-1,461.12
11高红梅辽晶电子1.52%股权500.17-500.17
12王海鸿辽晶电子1.17%股权941.93-941.93
13晶鑫源鸿泰辽晶电子1.12%股权896.99-896.99
14晶鑫源兴达辽晶电子1.12%股权896.99-896.99
15厦门捷创辽晶电子0.50%股权638.98-638.98
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取得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投资成本及退出安排存在差异,部分财务投资人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时的投后估值高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因此,经交易各方自主协商,本次交易针对不同交易对方采取差异化定价安排:
对于嘉兴捷辉、汇恒礼合、沈阳瑞军、青岛浩蓝、厦门捷创等财务投资人,优先保障其投资利益,其定价以其投资成本为基础,并参考其入股时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关于回购、保本及收益的约定确定;
对于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超过标的公司60%股权定价即48,225.58万元的情况下,曾经向对应财务投资人转让老股的股东交易定价降低,以向对应财务投资人让渡部分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智力拥军、共谋打赢”为己任,以“科技兴军、智能强军”为战略部署,围绕“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数字孪生、智能装备、人工智能”四大生态,坚定不移地践行“软件定义硬件”“通用技术专用化”“通用技术末端化”“柔性架构”的技术路线,并以中试平台为载体,融合技术能力及技术路线,不断论证持续输出,已构建起以自主可控信息化技术、AI赋能体系、数字孪生技术和柔性化智能装备构建能力为核心的四大技术支柱,并着重打造一系列拳头产品,致力于为军队装备管理和平台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解决方案,以软件优势牵引打造出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装备产品。

标的公司是国防科技领域重点配套单位,其深耕半导体分立器件与集成电路领域多年,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兵器、船舶、电子以及核物理等领域和多项国家重大工程。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现代化战争及未来智能装备产业链布局、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产品迭代等方面将产生互补和协同效应。一方面,上市公司将进一步牵引和强化标的公司的核心固态器件技术、融合封装技术和光耦技术在边缘算力技术中的重要作用,构建观想科技智慧大脑核心关键硬件,加速上市公司在无人化、智能化、小型化装备领域的战略布局,依托标的企业产能基础,直接掌握高可靠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的研发与生产能力,打通“数据算法—边缘算力—软件架构—核心硬件—智能装备”的全产业链条,彻底践行“软件定义硬件”的技术路线和经营战略,并通过软硬件协同优化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提升向军方及军工单位客户提供“核心元器件+智能系统平台+全寿命周期管理”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增强客户粘性,构筑极高的竞争壁垒,从而扩大公司整体销售规模,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维者的结合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扩展市场方向及客户类别,增强双方经济效益及市场知名度,助力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国府嘉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2026年1-5月/2026年5月31日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比例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99,134.87193,114.4494.80%100,744.93192,191.3790.77%
负债总额18,656.3191,748.12391.78%19,621.6581,028.04312.95%
所有者权益80,478.56101,366.3225.95%81,123.29111,163.3337.03%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79,131.7279,885.220.95%79,716.5982,844.093.92%
营业收入3,098.8311,264.33263.50%20,090.3637,460.8886.46%
净利润-664.332,817.26-1,029.394,786.80365.01%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584.871,280.21-1,331.143,604.28170.77%
基本每股收益-0.070.16-0.170.45164.71%
资产负债率18.82%47.51%152.45%19.48%42.16%116.47%
注1:变动比例=(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交易前数据;
注2:2026年1-5月,备考后上市公司扭亏为盈,故不列示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的变动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基于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有所增长。其中,负债总额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面临偿还并购贷款本息以及辽晶电子期后减资计提的回购款,预计短期内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财务费用、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提高,上市公司将通过整合管控等相关安排,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标的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大幅上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上升,营业收入水平将大幅提高,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9月21日,观想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对方中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获得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或相关主管部门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
3、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核准或同意。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审批、同意,以及获得审批、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魏强及其一致行动人观想发展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一、本企业/本人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企业/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企业/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二、本企业/本人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前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以及一致行动人观想发展已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企业/本人如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上述股份包括本企业/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三、如本企业本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若本企业/本人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企业/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如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如本人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五、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依法进行,(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针对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会投票情况,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四)确保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定价公允、公平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等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并与重组报告书同时披露。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之“(七)业绩承诺、业绩奖励及减值补偿”。

(六)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新增股份。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财务指标2026年5月31日/2026年1-5月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79,131.7279,885.2279,716.5982,844.09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84.871,280.211,331.143,604.28
基本每股收益-0.070.160.170.45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方面的规模指标,并有望提升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整体盈利能力。基于当前预期,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造成摊薄。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标的公司因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问题,致使净利润波动,仍存在交易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

2、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降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通过实施整合计划,促进优势互补
公司将加强与标的公司业务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结合标的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能够进一步有效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有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承诺函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及其一致行动人观想发展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无法排除上市公司因异常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商务谈判情况、资本市场情况、标的公司情况等均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情况变化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即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之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前一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并将在相关交易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三)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益下降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若上市公司无法及时足额地从金融机构或其他渠道筹集到相关资金,则存在无法按时支付全部交易对价而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第一期交易款为交易总对价的51%,在标的股份首次交割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为总交易对价的24%,于标的公司第一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第一年业绩承诺或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第一年的业绩补偿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三期交易价款为总交易对价的25%,在标的公司第二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或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前两年的业绩补偿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

上市公司拟以有息负债方式筹集部分交易资金,将导致上市公司负债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财务费用增加,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偿债风险上升。

除自有资金外,购买标的资产所需的部分资金为自筹资金,存在市场及公司自身因素导致融资成本提高的风险,若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无法覆盖新增融资成本,将导致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每股收益下降。

(四)商誉减值的风险
2026 5
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截至 年 月末,上市公司商誉账面金额0元。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19,740.91万元,商誉占总资产的比例将提升至10.22%。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已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期分别为2026年度、2027年度和2028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900.00万元、7,300.00万元、7,700.00万元;据此测算目标公司截至2026年末承诺净利润为6,900.00万元,截至2027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4,200.00万元,截至2028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为21,900.00万元。

由于标的公司所属的军用电子行业易受国家宏观政策、国防预算安排、下游军工集团装备批产进度及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存在实现利润未达业绩承诺目标的风险,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六)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的风险
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2026年5月31日,辽晶电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80,400.00万元,比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43,422.22万元,增值率117.43%。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七)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尽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和技术等方面具有业务协同的基础,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控制力并保持标的资产原有竞争优势、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整合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风险
(一)关联采购管控、集中与定价公允性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供应商陕西泰极龙翔、西安华航鑫源、多佰思存在向标的公司的关联方深圳正和兴采购产品后销售给标的公司的情形,构成标的公司的关联采购。其中,西安华航鑫源为标的公司芯片类原材料第一大供应商,系标的公司副总经理尚治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股并曾经担任经理的企业,构成标的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其采购金额为457.82万元、501.79万205.40
元和 万元,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供应商芯世德防务为前监事会主席王海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构成标的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向其采购金额为95.24万元、351.15万元和261.89万元。

本次交易前后,前述供应商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但若相关供货方无法持续稳定满足采购需求,且标的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替代供应商,将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前述采购相关的内控制度未能持续有效执行,在相关采购持续存在的背景下,可能发生交易不规范、采购定价缺乏公允性的情形,进而损害标的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27%、82.81%、84.14%,占比较高。由于我国武器装备的整机生产及零部件配套企业主要为军工央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科研院所,且军工行业以“型号需求为导向”的特殊性,因此军工产业链配套企业通常情况下客户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较高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若未来主要客户的武器装备采购计划发生变动,或标的公司在核心型号供应链中的定点地位出现动摇,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军工资质延续及保密合规的风险
标的公司深耕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领域,已取得从事军工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核心涉军涉密资质。军工资质通常具有较长的审查周期和严格的续期要求,若标的公司未来因故无法持续符合资质审查标准导致相关资质被暂停或取消,或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件,将对标的公司的订单获取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军品审价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领域,处于军工武器装备等产业链配套末端,军方一般不会对公司的主要产品进行直接审价,但存在总体单位及各级配套单位参照军方审价对标的公司的产品定价进行价格传导的可能。若未来相关产品因军方审价而导致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将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报告期内,盈腾瑞德存在军方审价以暂定价格结算并确认收入的情形,且该模式将在业绩承诺期及后续经营中持续存在。截至目前,该情形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但若未来相关产品的最终审定价格显著低于此前执行的暂定价,将产生负向价差,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风险
标的公司是专业从事军用半导体科研和生产的军工定点单位,主营业务为军用半导体分立器件、电路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军工电子元器件国产化替代提速,高可靠、抗辐射、极端环境适配为核心壁垒;军工电子“自主可控”+“软件+硬件”一体化方案需求爆发,国产替代、军民协同发展是核心驱动力。经过多年的沉淀和发展,虽然标的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一定的研发优势,但是受到高端人才不足、技术迭代快、供应链波动,以及军工客户认证周期长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不能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更新迭代无法跟随行业发展趋势,则标的公司可能无法维持技术优势,未来的市场竞争力面临不利影响。

(六)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军工集团的改革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军工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自身实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在科技协同创新政策的号召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军工配套产业链。虽然标的公司目前在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模块等细分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业务规模,但潜在的市场竞争者可能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创新研发活力,或者不能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将面临来自军工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新增行业参与者的竞争压力,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分别为71.87%、72.00%和72.58%,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若未来出现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客户出于成本管控要求进一步压缩价格空间、市场政策环境不利调整或原材料价格大幅提高等不利因素,而标的公司未能及时通过研发迭代、技术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或降低生产成本,标的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此外,随着标的公司各类资产投入的扩大,以及人员规模的扩张,各类成本费用支出也随之增长,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进而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应收票据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和应收票据维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达到1,791.76万元、1,907.96 1,825.65 11.08% 10.44%
万元和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 、 和
10.73%;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分别为216.22万元、1,329.92万元和472.24万元,占应收票据余额比例分别为6.21%、15.72%和7.37%。(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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