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兴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9 实际参加董事 名。公司副总裁邵海波、李瑞琳、易高翔,财务总监刘迎新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逐项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A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股普通股股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公司董事李俊田、周斌、刘宇川、宋君恩、杨春禄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公司董事李俊田、周斌、刘宇川、宋君恩、杨春禄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4 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是否可以归属/行权,对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宜;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期权进行作废/注销处理,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有效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公司董事李俊田、周斌、刘宇川、宋君恩、杨春禄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存股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739,967元。公司将结合总股本变化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股份注销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3日10:45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6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 9 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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