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6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期:2026年9月21日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890.50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192人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00元/份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21日,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90.50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6年9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权益形式: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890.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820.00万股的2.1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00元/份。 5、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92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5年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或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制定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次。 其中A/B/C为考核合格档,D为考核不合格档,激励对象需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合格档方可行权。各考评结果对应标准系数如下:
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按照对应标准系数确定当期股票期权可行权份额,因标准系数不足而无法行权的剩余当期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予以注销。反之,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D(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全部可行权份额由公司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6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确定2026年9月21日为授予日,以12.00元/份的价格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890.5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撤回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9.50万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98人调整至192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00.00万份调整为890.50万份。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890.50万份股票期权。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6年9月21日 (二)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及数量: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2.00元。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192名,授予的股票期权为890.50万份。 (五)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26年9月21日对授予的890.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正式测算,则2026-2029年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获取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9月21日为授予日,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890.50万份股票期权。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除上述6名激励对象外,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6年9月21日为授予日,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890.50万份股票期权。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授予日、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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