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000637):放弃优先购买权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6-050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 定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24 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 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643)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 卖活动,拍卖标的为惠州市太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 东公司”)持有的惠州大亚湾石化动力热力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热力公司”“标的公司”)34%股权。 热力公司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 4000万元,其中惠州大亚湾区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石投集团”)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太东公司出资1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公司出资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经收益法评估,热力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 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90,683.88万元。惠州中 院拟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太东公司持有的热力公司34%股权 市场价值为30,832.52万元,本次竞拍起拍价为2466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在本次司法拍卖中享有对标的股权的优 先购买权。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 在保持对热力公司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放弃第一次 司法拍卖过程中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二)审议程序 2026年9月18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放弃第一次司法拍卖过程中 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放弃权利未导 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惠州市太东能源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615079683 (三)法定代表人:苏勇明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五)成立时间:2007年5月9日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澳头安惠大道25号太东 集团大厦5楼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 进出口;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 会议及展览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税 物流中心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九)股东情况:太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7%,苏志团 13% (十)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东公司是被执行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与公司并无关联关系。 (十一)因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惠阳支行与被执行人太东公司、惠州市太东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金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惠州市和成实业有限公 司、太东集团有限公司、苏志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惠州中院对被执 行人太东公司名下持有的热力公司34%的股权进行评估、拍 卖处置。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动力热力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4000万元 (三)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6号(2 号厂房研发)7楼 (四)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五)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9日 (六)营业期限:2008年10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陆地管道运输;销售:除盐水、 压缩空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东情况:石投集团出资204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51%;太东公司出资1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 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九)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司法拍卖的情况 根据惠州中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的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太东公司持有的热力公司34%股权;起拍价24667 万元,保证金1234万元;增加幅度:10万元。最终交易价 格将根据竞拍结果确定。 五、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规划 及资金状况而做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 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亦不会导致公司对热力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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