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920895):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920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2.现任董事、高管通过河南省众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比例不超过 2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30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的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年 3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家毅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2.河南省众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董监高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股东资金需求,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河南省众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9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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