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福投07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2026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9:43:34 中财网
原标题:24福投07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2026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148913 债券简称:24福投07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六期)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24福投07。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2日,凡在2026年9月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9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本次付息的付息日为2026年9月23日,本次付息的计息期间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于2026年9月23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根据《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2. 债券简称:24福投07
3. 债券代码:148913
4. 发行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6.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
7. 债券余额:10亿元
8. 债券利率:2.13%
9.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11.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9月23日
12. 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4.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9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17.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
2. 利率:2.13%
3. 债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
4. 债券付息日:2026年9月23日
5. 债券除息日:2026年9月23日
6.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9月23日
8. 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13%
三、本次付息方案
“24福投07”的票面利率为2.13%,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21.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17.0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1.30元。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6年9月22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在2026年9月22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9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叶震、李宇轩
联系电话:0591-87826275
传 真:0591-87542014
八、相关机构
1.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人:杨芳、邓小强、王琰君、吴建、刘咏恒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 真:010-60833504
2.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赖兴文
电 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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