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花溪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30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的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年 3月 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家毅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2.河南省众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3.董监高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