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300936):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俞彪、俞英忠和朱丽娟(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审议通过《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的《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 6个月内有效。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6年 3月 31日,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经启动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工作,公司将结合更新审计基准日后的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和更新。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基于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同意公司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最终准备完成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邵家旭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井然哲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李兴尧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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