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被动形成对外担保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9:35:15 中财网
原标题: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担保情况:鉴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公司)将转让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的全部股权。转让完成后,一石巨鑫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的担保亦将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担保。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延续,并非公司主动新增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2.反担保措施:一石巨鑫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为公司就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将转让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的全部股权(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2026-035号))。

股权转让完成后,一石巨鑫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的担保亦将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担保。

一石巨鑫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期的担保授权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公司新增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亿元。一石巨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对一石巨鑫的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持股比例股东持股比例
广宇集团51%浙江晓川商务有限公司51%
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9%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49%
(8)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科目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6年7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4,895.51万元48,447.63万元
负债总额61,523.38万元41,669.65万元
所有者权益13,372.13万元6,777.98万元
应收款项总额4,738.28万元3,596.85万元
营业收入119,490.91万元41,664.90万元
营业利润1,552.09万元202.47万元
净利润1,178.47万元151.85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2,313.24万元-10,875.37万元
经查询,一石巨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明细

序号融资银行担保余额(万元)协议约定还款日期担保类型
1民生银行2,115.672026年10月20日连带责任保证
2上海银行1,052.342026年10月27日连带责任保证
3联合银行1,276.592026年10月13日连带责任保证
  1,900.002027年1月12日连带责任保证
4工商银行5,289.242026年11月19日连带责任保证
  1,500.002027年3月26日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13,133.84----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是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实质系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延续。

一石巨鑫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和还款能力的较强,具体如下:
1.持续经营能力。一石巨鑫主营业务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及成品油批发等,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经营资质,业务经营正常。2025年度,其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19490.91万元,收入规模较大,客户及供应商关系相对稳定,不存在破产、解散、停业等影响持续经营的情形,存货可变现速度快,具备持续经营基础。

2.信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一石巨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2.15%,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但其主营业务具有持续经营和现金流入能力。截至本公告提交日,一石巨鑫存量债务还本付息正常,不存在逾期偿还债务、欠息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3.增信保障。一石巨鑫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的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且控股股东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若一石巨鑫出现还款困难,其股东将依据反担保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公司还逐一落实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反担保安排。在前述存量担保解除前,一石巨鑫的股东和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覆盖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的全部代偿款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2.经核查,一石巨鑫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其实际控制人投资控制多家公司,现金流充裕,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因此公司股权转让款项收回或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较低。

3.持续监控与督促。公司已指定专人持续跟踪一石巨鑫债务到期及担保解除情况,积极督促前述各方按期履约、及时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4.违约救济措施。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司将及时要求一石巨鑫各股东和其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催收、诉讼、处分反担保财产等合法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因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8523.69万元,包括本次被动形成的担保本金13133.84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4.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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