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605196):华通线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6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同意对符合条件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暨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情况 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7、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分别授予程伟先生、胡德勇先生限制性股票5.00万股,授予价格为4.19元/股。2023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8、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涉及的2,035,353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10、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涉及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解除限售。 11、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及解除限售情况1、授予情况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次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9月25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后的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9月28日(因2026年9月25日为非交易日,往后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情况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安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数据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0,000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核查,全体委员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相关事宜。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除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期尚待届满外,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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