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汉嘉数智(300746):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8:09:14 中财网
原标题:汉嘉数智: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数智 公告编号:2026-066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0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数智”或“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纳故”)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A143135),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元,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2026年9月16日)起36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2026年9月20日,苏州纳故与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A143139),借款金额1,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合同订立日至2027年9月15日止。

根据上述《综合授信合同》,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于2026年9月20日与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rtl000406254),所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9年9月15日止。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4月27日、2026
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7,600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4,0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43,6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1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7,500万元。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P39H19C
住所:苏州高新区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8-802
注册资本:1,214.2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刚
主营业务:环保类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修维护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3.53%的控股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4,875.1966,041.47
负债总额50,032.6752,289.17
净资产14,842.5211,604.61
资产负债率77.12%79.18%
项目2025年1-12月 (经审计)2026年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8,972.5815,926.85
利润总额3,224.191,925.19
净利润2,874.00-925.07
经查询,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伏泰科技、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北京银行苏州分行
保证人:伏泰科技
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4、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9年9月15日止。

5、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34%。子公司(含孙公司)间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91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9.32%。本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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