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恒勃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2 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8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2,88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466,360.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414,439.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到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793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原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 2026年7月2日,公司与原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之终止协议》,公司与原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上述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即行终止。同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保荐协议,并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原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6年8月1日,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相邻地块另有在建工程实施管桩施工作业。该工程施工区域紧邻我司在建项目,造成我司相应区域施工作业受限,部分工序无法按原计划连续开展。同时,本年度施工期间项目现场多次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根据防台防汛管理要求,现场需阶段性停工,项目工期进一步受到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及研究论证,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10月15日调整至2027年10月15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施工进展、外部客观影响因素综合评估后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仅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投资规模,项目的技术方案、市场前景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强项目现场管理,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密切跟踪项目施工进度,合理调配资源,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可能加快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后续进展情况。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募投项3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10月15日。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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