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688032):聘任董事会秘书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7:28:46 中财网
原标题:禾迈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梁君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君临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一)具备法律合规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梁君临女士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法务;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7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法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梁君临女士拥有多年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及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梁君临女士同时兼任公司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为公司法务部负责人,期间负责公司法务领域相关工作,不存在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能够明确区分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梁君临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梁君临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君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梁君临女士已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完成学习任务,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梁君临女士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报送并获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梁君临: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法律职业资格。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法务;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7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法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君临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作为持有人参与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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