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301520):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520 证券简称:万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8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2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04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903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股,并于2023年9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6,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861,1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805,53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 2、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61,13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3、2024年9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406,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8.1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4、2025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398,3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5、2026年6月12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以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66,261,7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9,878,530.1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6,504,706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666,667股增加至93,171,373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3,171,37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0,472,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1%;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2,698,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户,分别为江苏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江苏天优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前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09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04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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