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新钢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7:13:06 中财网
原标题: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九月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在册的
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一)关于部分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9月28日下午14点30分
二、会议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
四、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参加现场股东会的人数,就会议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会开始,正式进入议案审议。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
1.00关于部分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2.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五)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票数。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部分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廖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廖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党委常委。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 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任职具体职务 (如适 用)是否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 承诺
廖鹏非独立董 事、战略委 员会委员、 总经理2026年9月 8日2027年8月 20日工作调整党委常委否,不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含增 持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廖鹏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辞任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廖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转型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廖鹏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海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海平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调整战略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正常有序运作,董事会同意在刘海平先生经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任非独立董事后,补选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刘建荣(主任委员)、刘坚锋、刘海平、李军。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议案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资委和财政部对国企、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实际情况,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
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
律监管措施0次。5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纪律处分14人
次、监管措施5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亮,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世军,202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王兵,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世军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兵最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谈话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王兵2025年4月16日监管谈话广东证监 局国联水产2023年报审计执业过程存 在控制测试程序、截止性程序执行不 到位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赵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世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兵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2025年度审计收费156.09万元,其中年报财务报告审计收费115.81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40.28万元。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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