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三星电气(601567):三星电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6:27:25 中财网
原标题:三星电气:三星电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66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奥克斯甬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甬能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20,250.00万人民币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960,0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3.28%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注:表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年度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并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甬能科技业务需要,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农业银行向甬能科技提供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20,2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6年9月7日起至2029年9月6日止。

甬能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承兑、保函、信用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96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甬能科技提供4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2025年度末,甬能科技资产负债率为33.09%。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奥克斯甬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______________ □其他 (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邓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8159W69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4日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梅路518号A幢1-2、2-7,10号楼 1层1-1,13号楼1层1-1,16号楼1层1-1、2层2-1、 3层3-3、4层4-4  
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 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充电 桩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 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集中式快 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电子元器件 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6年6月30日 /2026年1-6月(未 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 计)
 资产总额1,011,438,801.92840,365,618.32
 负债总额461,900,429.14278,083,584.31
 资产净额549,538,372.78562,282,034.01
 营业收入287,055,285.50580,781,619.79
 净利润-12,743,661.23-22,770,900.48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保证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贰亿零贰佰伍拾万元整。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的中国农业银行卖出价折算。

(1)债权人自2026年9月7日起至2029年9月6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甬能科技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0,000万元,即为公司已批准的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2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00,022.8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05%。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外担保授权总额范围之内。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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