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雅创电子(301099):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3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 同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3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厦门国际签订的对上海旭择的担保事项 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甲方”)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乙方”)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就上海旭择电子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旭择”“债务人”)与厦门国际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为确保上海旭择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各方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保证人(甲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旭择电子零件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币种金额大小写)人民币贰亿元整(CNY200,000,000.00)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最高债权额:贰亿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上海旭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上海旭择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将上海旭择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 前述对上海旭择提供担保后,在银行授信业务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210,388.06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89,611.94万元。 2、公司与厦门国际签订的对上海谭慕的担保事项 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甲方”)与厦门国际签订《保证合同》,就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谭慕”“债务人”)与厦门国际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为确保上海谭慕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各方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保证人(甲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币种金额大小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CNY10,000,000.00)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最高债权额:壹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上海谭慕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鉴于上海谭慕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公司将上海谭慕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 前述对上海谭慕提供担保后,在银行授信业务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78,472.4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1,527.59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8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开展采购业务预计提供30亿元人民币),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288,860.4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13.7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厦门国际签署的《保证合同》。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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