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6-057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旺等19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发行23,561,616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联电子”)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841,247股增加至167,402,863股,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1.67%变更为35.81%,其持股比例被动触及5%的整数倍。 ●新增股份于2026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旺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宏联电子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由 143,841,247股增加至167,402,863股,从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峰、何妤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41.67%变更为35.81%,被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情况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何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峰、何妤,一致行动人为胡国萍、重庆润峰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变化,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将由41.67%变更为35.81%,持股比例被动触及5%的整数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何峰,实际控制人仍为何峰、何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实施前后权益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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