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华康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79,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9,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本激励计划项下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流通相关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峻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办公场所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公示期10天。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3 董事会办理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3年10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3 《关于向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8月21日,华康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9.14元/股的价25 84.50 格授予 名激励对象 万股限制性股票。 8、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回购价格由12.58元/股调整为9.14元/股。 9、2024年12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康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386,800股,并于2024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 10、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2,832,700股,并于2025年5月9日完成注销。 11、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以8.14元/股的价格回346,400 2026 8 19 购注销 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年 月 日发布《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8月21日完成注销。 12、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8.1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5,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内有1名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已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内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中4名激励对象,公司已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余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待通知债权人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华康股份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25名激励对象中,共计1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500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9月24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79,50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华康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履行本次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登记及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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