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 2 董事会秘书范丽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一和议案二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一和议案二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仲思宇律师、李文青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