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6011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7:07:04 中财网

原标题:东兴证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意见 二〇二六年九月
重要提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已经东兴证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号)。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东兴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主动终止上市情形。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本财务顾问”)接受东兴证券的委托,担任东兴证券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本财务顾问意见。东兴证券已经声明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本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东兴证券主动终止上市相关公告文件。

一、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财务顾问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财务顾问意见。

(二)本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财务顾问提供。

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财务顾问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截至本财务顾问意见签署之日,本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本财务顾问意见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东兴证券全体股东提供意见。

(四)本财务顾问同意将本财务顾问意见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定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

(五)对于对本财务顾问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六)本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本财务顾问意见不构成对东兴证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财务顾问的意见是基于上述声明和现有的经济、市场、行业、产业等情形以及本财务顾问意见出具日可公开获取的信息作出的,对日后该等情形出现的不可预见的变化,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财务顾问意见仅供本次交易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二、财务顾问承诺
本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履行内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本财务顾问意见,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东兴证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财务顾问已对东兴证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财务顾问在与东兴证券接触后至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财务顾问声明................................................................................................. 2
二、财务顾问承诺................................................................................................. 3
目 录............................................................................................................................ 4
第一节 释 义.............................................................................................................. 5
第二节 东兴证券基本情况.......................................................................................... 8
一、基本情况......................................................................................................... 8
二、历史沿革......................................................................................................... 8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10
四、主要财务指标............................................................................................... 12
第三节 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 14
一、主动终止上市的方式................................................................................... 14
二、已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4
三、已履行的信息披露程序............................................................................... 15
四、主动终止上市尚需履行的程序................................................................... 16
五、东兴证券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16
六、东兴证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情况................................................... 19 七、东兴证券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 19
第四节 财务顾问意见................................................................................................ 21
一、关于东兴证券主动终止上市方案合规性的核查....................................... 21 二、关于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核查....................................................................... 21
三、结论性意见................................................................................................... 22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 国投证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意见、本财务 顾问意见、本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动 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意见》
重组报告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
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995;H股 股票代码:03908)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198)
信达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059)
吸收合并方、吸并方、合 并方中金公司
被吸收合并方、被吸并 方、被合并方东兴证券信达证券
吸收合并各方、吸并各 方、合并各方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 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中金公司通过向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全体 A股换股股东发 行 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交 易行为
存续公司、合并后公司、 合并后存续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后的中金公司
中央汇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中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东兴证券实际控制人、信达证券实际控制人
中国建投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中金公司 A股收购请求权 提供方,及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中国东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东兴证券控股股东、 东兴证券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中国信达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代码:01359), 系信达证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东富国创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东兴期货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基金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东兴证券现金选择权提供 方
信达澳亚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信达期货信达期货有限公司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 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均价若干个交易日该种股票交易总额/若干个交易日该种股票 交易总量,并对期间发生的除权除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换股股东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东兴证券全体 A 股股东
换股本次吸收合并中,A股换股股东将所持东兴证券 A股股票 按换股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为本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 A股 股票的行为
换股比例本次合并中,每股东兴证券能换取中金公司股票的比例确 定为 1:0.4376(已考虑合并各方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 除息调整因素,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合并各方 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均已实施完毕),即东兴证券 A股股东 持有的每 1股东兴证券 A股股票可以换取 0.4376股中金公 司 A股股票
东兴证券异议股东东兴证券审议本次吸收合并的股东会上就关于本次吸收 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关于本次 吸收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均投出 有效反对票的股东,并且自东兴证券审议本次吸收合并的 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起,作为有效登记在册的东兴证券股 东,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异议股东现 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 序的东兴证券的股东
现金选择权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赋予东兴证券异议股东的权利。申报 行使该权利的东兴证券异议股东可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内,要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以现金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东兴证券 A股股票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兴证券异议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并受 让相应东兴证券股票的机构
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兴证券 异议股东分别支付现金对价,并受让其所持有的东兴证券 A股股票之日,具体日期将由合并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 告
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参加换股的东兴证券股东及其所持股份数量之 日,该日须为上交所交易日。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将由合 并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换股实施日中金公司向 A股换股股东发行的用作支付本次吸收合并对 价的 A股股份登记于 A股换股股东名下之日。该日期将由 合并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交割日A股换股实施日或吸收合并各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自 该日起,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东兴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 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合并协议》、换股吸收 合并协议、合并协议、交 易协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意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二节 东兴证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ongxing Securities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16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7、18、5层501-02单元、7层 701-01单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中心17、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441G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 5月 28日
注册资本323,244.552万元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兴证券
股票代码601198.SH
联系电话010-66555171
传真号码010-6655584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东兴证券主要历史沿革时间如下:

序号发生时间事件基本情况
12008年 5月设立东兴证券设立,注册资本为 150,400万元
22011年 10月增资东兴证券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400万 元
32015年 2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东兴证券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注册资本变更 为 250,400万元
42016年 10月A股非公开发行东兴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资本变更为 275,796.0657万元
序号发生时间事件基本情况
52021年 10月A股非公开发行东兴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资本变更为 323,244.552万元
(一)2008年设立
200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665号文批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已更名为“中国东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已于 2014年被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共同发起设立东兴证券,注册资本 150,400万元。

(二)2011年增资扩股
2011年 10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27号文批准,东兴证券向原股东原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9家新股东增发50,000万股股份,东兴证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400万元。

(三)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年 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1号文批准,东兴证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5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 2015年 2月 26日在上交所上市,东兴证券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400万元。

(四)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 9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52号文批准,东兴证券非公开发行 253,960,65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 2016年 10月 17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东兴证券注册资本变更为 275,796.0657万元。

(五)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 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04号文核准,东兴证券向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74,484,8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1年 10月,东兴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东兴证券注册资本变更为 323,244.552万元。

截至本财务顾问意见签署之日,除上述股本变化外,东兴证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东兴证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54,600,48445.00
2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159,120,5614.92
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119,989,3673.71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6,545,4582.68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9,222,7941.83
6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8,100,0001.49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8,037,8441.18
8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594,2220.88
9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险27,985,9610.87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19,837,1450.61
合计2,042,033,83663.17 
注:因东兴证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2025年5月8日,东兴证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通知,中国东方股权变更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财政部将其持有的全部中国东方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央汇金。2025年6月5日,东兴证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5号),核准中央汇金成为东兴证券实际控制人。2025年6月,中国东方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相关手续。

(三)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意见签署之日,东兴证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东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号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 代表人梁强
注册资本6,824,278.6326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 10月 27日
经营期限1999年 10月 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543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 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 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 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 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 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财务顾问意见签署之日,东兴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金。 (五)股权关系图 截至本财务顾问意见签署之日,东兴证券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财务顾问意见签署之日,中国东方直接持有东兴证券 45.00%股权,并通过其一致行动人东富国创间接持有东兴证券 0.14%股权,中国东方为东兴证券的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持有中国东方 71.55%股权,中央汇金为东兴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四、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东兴证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 2026年 1-6月经审阅财务报表,东兴证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326.381,141.981,052.29
负债合计991.48809.10768.30
股东权益合计334.90332.88283.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34.43332.40283.52
每股净资产(元/股)9.429.368.77
资产负债率68.10%64.40%67.53%
注 1:每股净资产=(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其他权益工具)/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注 2:资产负债率=(负( 债合计-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计-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25.0647.1142.73
营业支出11.3022.0024.35
利润总额13.7524.9517.79
净利润10.2521.0315.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21.0215.4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609.44-10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27-54.26159.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162.312.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4.1717.4560.64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东兴证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65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17.135.57

第三节 本次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
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相关事项已经东兴证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号)。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东兴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主动终止上市情形,其主动终止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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