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控传动(301655):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证券代码:301655 证券简称:绿控传动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2,015,786.9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173,837.38元,置换资金总额189,189,624.32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41,23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900,497.5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5,351.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205,146.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6]518Z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投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投入自筹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189,189,624.32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82,015,786.9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7,173,837.38元(不含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1327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6年9月4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82,015,786.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695,351.37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7,173,837.38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173,837.3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89,189,624.3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1327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