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300736):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9:01:45 中财网

原标题:百邦科技: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简称:百邦科技 股票代码:30073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特别风险。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述批准或注册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发行对象为星月商业,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 票。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德乐科技持有公司26,013,359股股份,占公司发 行前总股本的20.3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星月商业为德乐科技的控股股东、 陈铸先生控制的企业;陈铸先生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星月商业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及《附生效条(二)》。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由星月商业认购。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7,654,936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陈铸先生通过星月商业、德乐科技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3,668,295股股份,控股比例为29.99%。

本次发行完成后,德乐科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铸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在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17,654,936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30%
总股本的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893.9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持续亏损的风险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856.97万元、-1,547.76万元、-2,905.12万元和-684.22万元,经营业绩持续亏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提高营运资金,为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提供支撑。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市场竞争加剧,或下游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苹果授权资质到期无法续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手机维修业务主要依托苹果AASP授权资质运营,联盟业务依托苹果IRP授权资质。目前,公司持有的《苹果授权服务供应商协议》(AASP资质)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苹果独立维修提供商协议》(IRP资质)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苹果对AASP及IRP资质的审核标准较为严格,若未来公司在售后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未能持续满足苹果的授权要求,可能导致相关资质到期后无法续签,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05.33万元、-676.23万元、-2,690.62万元和-1,477.00万元,波动较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受销售回款进度、采购付款节奏及期间费用支出等因素共同影响。若未来下游客户出现延迟付款、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或行业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或流出增加,进而影响公司资金周转效率,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与联盟业务经营相结合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服务、商品销售及其他手机相关服务。尽管手机维修市场规模庞大,但行业格局极为分散,存在大量非正规的从业者。部分竞争对手通过提供以次充好的非正品配件进行低价倾销,扰乱了市场秩序。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强化其正品供应链优势、提升品牌信誉与服务质量,未来可能面临因不正当竞争导致的客户流失及市场份额下降,对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与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与注册(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2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二、特别风险提示................................................................................................4
目录...............................................................................................................................7
释义...............................................................................................................................9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3
一、发行人概况..................................................................................................13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7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6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1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42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44
......................................................................46八、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九、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47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4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48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51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51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5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54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54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54
八、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54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55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摘要...............................................57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57
二、《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59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67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6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67三、本次募投项目符合投向主业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69四、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融资规模的合理性......................................70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73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73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74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74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74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7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75
第六节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76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76二、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76第七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78
..................................................................78一、与发行人及其行业相关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82
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8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8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85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86
..........................................................................................88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五、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89
六、发行人董事会的声明..................................................................................90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百 邦科技、上市公司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达安世纪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悦华众城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德乐科技南京德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星月商业南京星月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乐商业南京德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百华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闪电蜂、闪电蜂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潍坊闪电蜂潍坊闪电蜂电子商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天玑杭州盛世天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 荐机构、保荐人、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会百邦科技股东会
董事会百邦科技董事会
监事会百邦科技监事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取消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审计委员会百邦科技审计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 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
《公司章程》《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百邦科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 31日、2026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2026年6月30日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  
手机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一种,手机生产厂商将手机销售给消费者之 后,为消费者提供的包括维修、咨询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
保内维修服务符合厂商保内维修标准的售后维修业务
手机增值服务维修业务之外,以满足手机用户个性化需求为主的其他业 务,包括软件升级、存储备份、保养维护等
OTOOnlineToOffline(线上到线下),是一种将互联网作为 前台引流与交易入口,引导消费者至线下实体完成服务或 体验的商务模式
智能手机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可以由用户自行安装软件、游戏、 导航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通过此类程序来不断对 手机的功能进行扩充,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 线网络接入的这样一类手机的总称
功能手机在智能移动操作系统未面世前,很多非触控操作类型的手 机都统称为功能型手机
二手机泛指所有权发生转移、非首次销售的手机设备。根据二手 手机交易规范的行业定义,二手手机是指“用户处于闲置、 有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大多具有部分或全部功能与使用 价值,可转手他人后再使用的手机”
资源机主要由苹果官方授权渠道商对官方过保或14个自然日无 理由退换机进行翻新后再次销售,无苹果官方保修,仅由 销售方提供店铺保修
3C产品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 电子产品(ConsumerElectronics)三大类电子产品的统称。 常见代表包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平板电脑及各类数 字影音播放设备等
5G/5G网络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
直营店公司自行投资并经营管理的连锁门店
合作门店由合作方自行购买或租赁,并经公司统一指导,由合作方 在公司统一管理下开展经营的连锁门店
微服务一种架构风格,将单一应用拆分成多个独立运行的小服 务,每个服务负责一个具体业务功能,可独立开发、部署 和扩展,服务间通过轻量级网络接口通信,以提高系统灵 活性和容错能力
AASP《苹果授权服务供应商协议》是苹果公司最早建立的授权 维修体系,适用于任何苹果产品的保修期内及已过保修期
  维修服务。该体系面向的公司可以提供包括iPhone、iPad、 Mac、AppleWatch等全线产品的维修服务,是覆盖面最 广的授权模式
IRP《苹果独立维修提供商协议》是苹果公司于近年来推出的 相对较新的项目,专门针对希望提供iPhone和Mac过保 (Out-of-Warranty)维修服务的公司而设。符合资格的公 司可获得苹果原厂零件、工具、培训、维修指南、诊断工 具和资源,以进行多种已过保维修
SaaS闪电蜂SaaS系统是专为加盟商打造的综合ToB服务平 台。该系统由商家App、小程序、WOMS门店管理信息 系统以及POP商户管理平台等核心模块构成,并深度联 动BOMS与用友NCC系统。在供应链端,系统对接WMS 仓储管理系统,围绕配件采购、维修建单及退运等核心业 务场景,提供全链路数字化管理,致力于为加盟商实现一 站式、智能化的服务体验
WMS仓库管理系统(WarehouseManagementSystem)的英文缩 写,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仓库的入库、出库、库存盘点、 货位管理等作业环节进行精细化管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旨在提升仓储作业效率与库存准确率
BI商务智能(BusinessIntelligence),它是一套完整的解决 方案,用来将企业中现有的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快速准 确的提供报表并提出决策依据,帮助企业做出明智的业务 经营决策
SKU存货单位(StockKeepingUnit,SKU),是库存进出计量 的基本单位(如件、盒、托盘等),指因某些特征使其与 其他物品分开存放和计数的单位仓储物品
CRM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它 是一项综合的CTI(计算机语言技术)技术,也是一种新 的运作模式,它源于“以客户为中心”的新型商业模式,是 一种旨在改善企业与客户关系的新型管理机制
BOMS集成对公司各门店的维修业务、销售业务、服务业务、库 房管理、客户管理和人员管理的信息系统
KBBKnownBadBoard的简称,是苹果公司特指的已知故障手 机或部件
KSCKBBScreeningCenter的简称,是公司设立的故障手机或 返厂产品检测中心
中国信通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始建于1957年,是工信部直属科 研事业单位。多年来,中国信通院始终秉持“国家高端专 业智库产业创新发展平台”的发展定位和“厚德实学兴 业致远”的核心文化价值理念,在行业发展的重大战略、 规划、政策、标准和测试认证等方面发挥了有力支撑作用, 为我国通信业跨越式发展和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壮大起到 了重要推动作用
IDCInternationalData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全球著 名的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咨询、顾问和活 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GIAGlobalIndustryAnalysts(简称GIA),成立于1987年, 总部位于美国,是一家国际知名的市场研究机构,研究领 域覆盖全球180余个产业及40,000余个细分市场,在全 球市场趋势及行业规模预测方面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其
  发布的报告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
QuestMobile系国内领先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研究机构,依托其独立的 TRUTH数据库及GROWTH数据中台,持续为市场提供 全景流量洞察与用户行为分析,是国内消费互联网及移动 终端领域重要的数据参考来源
本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财务数据及其指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可能导致部分数据之和与合计数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形。

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有关行业的统计及其他信息,均来自不同的公开刊物、研究报告及行业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但由于引用不同来源的统计信息可能其统计口径有一定的差异,故统计信息并非完全具有可比性。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YBONGroupCompany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9072639R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6日
上市日期2018年1月9日
上市地深交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百邦科技
股票代码300736
法定代表人陈铸
董事会秘书贾如
注册资本127,934,324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0号楼14层(15)1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0号楼14层(15)14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 零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 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及 办公设备维修;旧货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网 络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 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本总额为127,934,324股,具体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046,4742.38%
1、国家持股--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614,7742.0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2,614,7742.04%
4、外资持股431,7000.3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431,7000.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24,887,85097.62%
1、人民币普通股124,887,85097.6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27,934,324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持有无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
1德乐科技26,013,35920.33% 26,013,359
2悦华众城4,115,5283.22% 4,115,528
3刘铁峰2,739,6002.14%2,054,700684,900
4邓芳2,596,1162.03% 2,596,116
5江寒1,537,9001.20% 1,537,900
6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958,0840.75% 958,084
7#邓立浦836,1000.65% 836,100
8刘一苇797,2550.62% 797,255
9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784,2570.61% 784,257
10李道进780,5000.61% 780,50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德乐科技,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铸先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德乐科技直接持有公司26,013,359股股份,占公20.33%
司总股本的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德乐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南京德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594671321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徐庄软件产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陈铸
注册资本73,571.42857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子烟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家用电器销售;日 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工艺美术 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鞋帽零售;玩具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 务;箱包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 经相关部门审批);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新 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 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
 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海上风电相 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 相关装备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星月商业持股49%,杭州天玑持股30%,德乐商业持股21%。控股股 东为星月商业,实际控制人为陈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星月商业为德乐科技的控股股东。星月商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星月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20BDAMXW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铸
出资额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日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从事物联网技术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 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打印设备、 计算机耗材、音响设备、照相器材、机电设备、金属制品、建材、家 具、体育用品、通讯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陈铸持有85%份额,为普通合伙人;陈甜甜持有15%份额,为有限 合伙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铸。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陈铸先生。

陈铸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先后在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南京普网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爱适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任职。2004年3月至2026年7月,历任德乐科技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26年7月至今,任德乐科技董事长。

202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
公司围绕手机售后服务产业,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服务、商品销售及其他手机相关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中的“通讯设备修理”(行业代码:O8122)。

1、行业监管部门及体制
目前,公司所属行业的监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主要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

工信部通过制定移动通信产业政策,间接指导本行业的发展。其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能,推动互联网创新发展工作。主要负责制定移动通信产业政策引导行业发展,依法监管电信、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推进互联网创新。统筹网络建设与资源共享,落实行业准入、安全评估,指导行业自律;同时牵头构建信息通信、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数据安全体系,开展安全审查、防护及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成立于1991年7月,主要职责是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咨询服务等工作,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事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联合,提高会员单位素质和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促进通信产品满足国内外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公益性职责,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健康消费。参与消费者权益相关法规、标准制定,配合行政部门开展商品与服务监督检查;受理并调解消费投诉,必要时组织质量鉴定,同时通过法律支持、舆论监督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发布单位实施/修 订年度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2013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 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知 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 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 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 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 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24年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 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 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 治理体系。国家统筹推进消费环境建设,营造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 基础性作用。国家加强消费商品和服务的标准 体系建设,鼓励经营者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不断提升商品和服 务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016年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 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对电信业务 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并分 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子商务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2018年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 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 健康发展。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 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 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 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
《互联网信息服 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024年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 务健康有序发展,并规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 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 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 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网络交易监督 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2025年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 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 续健康发展,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 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信息保护 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2021年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 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 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 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个人信息处理 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 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任何组 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 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 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 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 国数据安全法》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2021年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 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安全,是指通 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 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 能力。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 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 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 济发展。
《家电维修服务 业管理办法》商务部2012年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 家电维修服务业的市场秩序,保障家电维修服 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 发展。
《移动电话机商 品修理更换退货 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 总局、国家 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信 息产业部2001年明确了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 者的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责任和 义务;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 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 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 立的合同,不得免除三包责任和义务;提出国家 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
部分商品修理更 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1995年该规定明确了手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 者的“三包”责任,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 原则。规定明确了主机1年、电池6个月等三 包有效期。期限内,手机出现性能故障,7日 内可退货,15日内可换货;经两次修理仍无法 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免费换货。同时,法规 鼓励厂商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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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行业政策

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五个五年规 划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6年3月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 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 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 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 性互动,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 平衡,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 和可靠性。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 项行动,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 善消费意愿,适应不同群体消费 需求扩大优质供给,促进全社会 商品和服务消费较快增长。
《关于2025年加 力扩围实施大规模 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政策的通 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2025年1月首次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 环等数码产品纳入购新补贴范 围,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每件最高补贴500元。同时,政 策进一步扩大了设备更新支持领 域、增加了家电补贴品类,并持 续推动回收循环利用和标准提
   升,旨在通过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增长。
《关于2026年实 施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2025年12月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 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 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 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 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支 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 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 补贴标准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 理制定。
《优化消费环境三 年行动方案(2025 —202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工信部、 商务部、文化和旅游 部2025年2月到2027年,消费供给提质、消费 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 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等五大 行动深入开展,供给质量不高、 市场秩序失范、维权效能不足等 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商品、服务 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 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 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 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 升,全国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手机、平板、智 能手表(手环)购 新补贴实施方案》商务部办公厅、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厅、工信部办公 厅、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办公厅2025年1月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 大力提振消费,打造消费新增长 点,进一步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 中的重要作用。
《二手商品流通试 点工作方案》商务部办公厅、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厅、公安部办公 厅、自然资源部办公 厅、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办公厅2024年12月按照“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原 则,结合人民群众消费实际需求, 开展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工作,到 2027年,二手商品流通政策体系 进一步完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和经营企业专业化、标准化、特 色化、品牌化,运营水平进一步 提高,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发展更 加规范。
《关于促进电子产 品消费的若干措 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工信部、财政 部、自然资源部、住 房城乡建设部、商务 部、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2023年7月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顺应新 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 推动供给端技术创新和产业升 级,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升级。鼓 励科研院所和市场主体积极应用 国产人工智能(AI)技术提升电 子产品智能化水平,增强人机交 互便利性。依托虚拟现实、超高 清视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 电子产品创新能力,培育电子产 品消费新增长点。规范电子产品
   回收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 制度。持续加强对二手电子产品 收购企业的监督检查,相关情况 及时向市场公开。加大对非法拆 解电子产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 件的打击力度。切实加强隐私保 护。加快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 法规,严格落实手机、智能家居、 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消费者信 息保护政策,加快数据脱敏、合 规利用的政策和行业标准制定, 依法打击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 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释放消费 潜力促进消费持续 恢复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4月加快超高清视频、互动视频、沉 浸式视频、云游戏、虚拟现实、 增强现实、可穿戴等技术标准预 研,加强与相关应用标准的衔接 配套。
《“十四五”循环 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2021年7月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完善二 手商品流通法规,建立完善车辆、 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 估、分级等标准,规范二手商品 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 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强化互 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交 易行为监管,为二手商品交易提 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鼓励平 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 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 率。
《消费品售后服务 方法与要求》 (GB/T 18760-202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2025年1月GB/T18760-2025《消费品售后服 务方法与要求》于2025年5月1 日实施,替代2002年版。标准确 立了“及时响应、专业可靠、便捷 可及、公开透明”四项原则,强化 了对服务提供者的要求,丰富了 服务内容并引入数字化服务手 段,以提升消费品售后服务质量。
近年来,国家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手机售后服务行业构建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及广阔的增长空间,其中“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直接刺激消费端,拉动新机销售;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体系与打击非法拆解,推动了配件及整机交易的标准化与合规化。同时,消费环境治理行动对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为品牌化、规范化的头部服务商清出市场空间。总体来看,现行政策有力推动了行业从高度分散向品牌化、集约化方向转型,为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处于手机产业链的后市场环节,是连接品牌厂商与终端用户的关键节点,承担着延长产品生命周期、提升用户粘性的核心功能。在手机全生命周期中,售后维修是其售后服务市场体系的核心。该服务贯穿于手机使用与维护环节,具有周期长、频次高的显著特征。

近年来,中国通信行业保持稳步增长,手机市场呈现“销量趋稳、存量攀升”的发展特征,为手机售后服务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增长空间。尽管行业市场规模较为可观,但整体格局高度分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统一标准缺失等问题较为突出,并由此引发渠道链路冗长、运营成本高企、资源协同效率低下等一系列衍生问题。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现状及市场规模情况具体如下:
(1)通信行业稳健增长驱动手机售后服务需求持续释放
近年来,我国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快速发展,随着千兆光网建设持续推进、5G网络建设持续深化、数据中心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络融合赋能效应持续凸显,2023 -2025
共同推动我国通信行业稳健增长。根据工信部 年 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23年,我国新建光缆线路长度473.8万公里,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6,432万公里;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162万个,其中5G基站为337.7万个;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为公众提供服务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架数量达97万个。2024年,新建光缆线路长度856.2万公里,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7,288万公里;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65万个,比上年末净增102.65G 425.1 87.4
万个。其中, 基站为 万个,比上年末净增 万个;三家基础电信企
业持续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架数量83万个,推动提升算网协同和调度能力,提供更加多元化算力服务。2025年,新建光缆线路长度211.3万公里,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7,499万公里;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87万个,比上年末净增22.7万个。其中5G基站为483.8万个,比上年末净增58.8万个;三家基础电信企业推动算力布局从“广覆盖”迈93.8
向“深融合”,对外提供服务数据中心机架数量 万个,发展重点转向深化算网融合,通过着力推进资源一体化协同与智能调度能力建设,企业正从提供基础云资源转向供给智能、绿色、多元的算力服务。随着我国通信网络建设的持续深化,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通信业统计公报,报告期内,我国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68万亿元、1.74万亿元及1.75万亿元, 保持稳健增长。通信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与电信服务的广泛普及,进一步提升了 手机在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使用强度与依赖程度,用户对手机运行稳定性及售后服 务响应效率的要求随之提高,从而带动了手机售后服务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 (2)手机出货量高位运行、保有量持续攀升,售后服务市场需求稳定增长 ①手机出货量高位稳定,持续释放售后服务增长空间 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国内手机市场运行分析报告,2023年国内手机出货 量为2.89亿部,同比增长6.5%,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2.76亿部,同比增长4.8%, 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95.6%。2024年国内市场手机出货量3.14亿部,同比增长 8.7%,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2.94亿部,同比增长6.5%,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 93.7%;2025年国内市场手机出货量3.07亿部,同比下降2.4%,智能手机出货 量2.85亿部,同比下降3.3%,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92.8%;2026年1-6月,国 内市场手机出货量1.33亿部,同比下降5.5%,其中,5G手机1.23亿部,同比 增长1.7%,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92.0%。报告期内,我国手机出货量虽有所波动,但总体维持在高位水平,从产品结构来看,智能手机出货量表现良好,占据市场绝对主导地位,年均出货量保持在2.8亿台左右的较高水平,功能机市场份额则占比较低。根据IDC数据统计,报告期内,国内智能手机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苹果、华为、vivo、OPPO、小米等主要厂商,其中苹果、vivo市场份额稳定,持续位于市场前三的水平,华为2024年、2025年市场份额快速提升。2023年-2026年6月30日,国内智能手机主要 品牌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手机作为电子消费品的典型品类,具有更新迭代快、市场保有量高的显著特征。近年来,国家坚持扩大内需战略,陆续推出“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直接刺激消费端,有效拉动新机销售,为手机销量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虽然我国手机市场出货量有所波动,但总体维持在高位水平,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表现良好,年均出货量维持在2.8亿部左右,为手机售后服务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增长空间。

②手机保有量稳定攀升,为售后服务市场形成稳固的需求支撑
报告期内,虽然我国手机出货量有所波动,但总体维持在高位水平,叠加中国庞大的用户基数与持续延长的换机周期,共同推动手机保有量稳步增长。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通信业统计公报,我国2023年底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7.27亿户,全年净增4,315万户;2024年底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7.9亿户,全年净增4,601万户;2025年底移动电话用户总数18.27亿户,全年净增3,725万户。5G移动电2023 8.05 2025 12.04 46.6%
话用户由 年的 亿户增至 年的 亿户,渗透率由 提升至
65.9%,表明存量用户正加速向智能终端迁移。

根据QuestMobile数据显示,截止到2025年6月,国内主流品牌的活跃设 备数合计约为12.03亿台,其中华为、苹果、OPPO、vivo、小米、荣耀的活跃设 备数分别达到2.88亿台、2.71亿台、2.33亿台、1.93亿台、1.21亿台、0.97亿 台,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2%、1.2%、1.1%、6.3%、0.5%、8.6%。同时,在产品端,智能手机硬件迭代已进入微创新阶段,屏幕分辨率、电池容量、影像传感器等核心参数逐步趋于性能饱和,消费者对常规升级的感知差异日益弱化,缺乏颠覆性创新,大规模换机需求动能不足。在需求端,据中国信通院数据,2025年上半年国内手机用户平均换机周期约为33个月,较2020年拉长约40%,用户换机意愿持续走低。产品创新放缓与换机需求延后相互叠加,共同推动手机售后服务市场进入存量深耕阶段。2025年8月,GIA发布《全球智能手机维修市场报告》,报告显示全球智能手机维修市场规模预计在2024年达到2,192亿美元,预计2024年至2030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3%,到2030年将达到2,658亿美元。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市场规模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522亿美元,在2024-2030年的分析期间内,复合年增长率为6.0%。

(3)行业格局高度分散
国内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从业者数量众多,但规模化、品牌化的服务提供商占比较低,市场上存在大量以个体经营或小型连锁形式存在的服务门店,地域分布广泛且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具备全国性服务网络、标准化运营体系及品牌认知度的服务商数量有限,尚未形成具有显著市场份额的龙头企业。国内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呈现出“市场规模可观、格局高度分散”的典型特征,行业集中度处于较低水平。

从进入壁垒来看,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个体经营者可在较短时间内设立门店并开展业务,是导致市场参与者众多、格局分散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手机厂商授权体系对配件采购形成一定限制,非授权服务商难以获取原厂配件供应,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服务商的规模化发展,而跨区域门店网络的建设亦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与较高的管理能力,对新进入者构成一定壁垒。从竞争结构来看,市场呈现多层级并存的格局,包括获得手机厂商授权的官方服务商、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第三方连锁服务品牌以及大量零散分布的个体维修门店,上述多元主体并存、各具优势的格局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分散程度。

综上所述,中国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由于准入门槛较低、授权体系限制以及规模化运营难度较大等多重因素影响,呈现出高度分散的竞争格局,行业集中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在配件供应、服务主体、供应链管理及渠道运营等方面呈现出一系列重要变化。在配件端,原厂配件维修比重持续提升;在服务端,手机服务商品牌化趋势日益明显;在供应链端,配件供应体系持续优化;在渠道端,线上导流与线下交付的协同效应逐步显现,具体如下:
1
()原厂配件维修的比重持续提升
原厂配件维修的比重持续提升,主要推动因素系手机品牌厂商对售后市场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随着新机销售趋稳及存量市场扩大,厂商加大原厂配件覆盖力度,并通过技术手段与知识产权保护遏制假冒伪劣配件流通。与此同时,政府机构对电子产品配件质量、环保及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假冒伪劣配件面临更严厉的执法打击,依托原厂供应链成为维修服务合法合规的必然选择。此外,主流手机品牌持续升级硬件加密、序列号绑定及系统级校验等机制,使非原厂配件难以实现完整功能,同时加速开放授权服务网络,推动原厂配件覆盖下沉市场,进一步压缩非合规维修空间。

(2)手机售后服务商品牌化趋势
近年来,手机服务商品牌化趋势日益明显。首先,部分手机品牌厂商在授权服务中推动以服务商自有品牌为主的门店运营,2009年苹果进入中国后提倡服务商以自身品牌为主导,以发行人为例,其自营门店使用“百邦”品牌深耕当地市场十年以上,累计服务超过1,000万手机用户。其次,连锁化发展趋势推动了服务商品牌化进程,全国连锁、授权联盟及区域化连锁服务商陆续涌现,以闪电329
蜂为例,已在全国 个城市发展联盟门店,并通过抖音等平台持续营销推广,逐步获得消费者认可。此外,相较于无品牌、小规模经营的个体维修商,消费者对品牌化服务商的认可度明显更高,在配件使用、技术标准化及定价等方面尚未成熟的维修市场中,“放心”是消费者的核心诉求,选择品牌服务商能够获得更充分的保障。

(3)维修配件供应链优化的趋势
绝大部分的手机维修都需要配件更换,尤其是电池和屏幕更换,占了手机维修的很大比重,手机配件供应链对于服务质量、效率和售后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手机服务行业的供应链呈现持续优化的趋势。

首先,原厂配件供应链不断拓展,过去原厂配件主要供应给品牌授权服务商,占维修市场90%以上的非授权服务商只能以第三方配件为主,随着手机厂商对售后市场的日益重视,部分厂商扩大了原厂配件供应范围,例如2021年4月起苹IRP
果与上海闪电蜂合作 项目,使闪电蜂联盟门店可获得苹果原厂配件供应,显著扩大了原厂配件在第三方维修市场的覆盖。

其次,通过互联网方式减少渠道层级,传统配件从工厂到维修门店往往经过多级渠道层层加价,单店规模小、议价能力弱的维修门店处于成本劣势。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等互联网模式的兴起,有效削减了中间环节,优化采购成本并惠及消费者,同时因跨过中间层直接供货,市场需求变化趋势获得清晰数据支持,提高了供应链敏捷性。

此外,供应链管理的数字化驱动方面,售后市场维修手机型号众多、配件种类庞大,备货不足导致订单流失,备货过多则面临滞销及减值风险,且维修门店资金规模小、库存货值低,对发货时效及退换货有较高要求,上海闪电蜂持续投资数字化供应链系统的研发建设,基于客户需求确定关键质量指标,持续提升需求预测、库存管理、发货速度及售后服务效率。

(4)线上导流与线下运营的互相增强作用
近年来,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线上线下协同增强的效应日益明显。电商平台业务早期主要集中于新机销售领域。近年来,随着新机销售趋于平稳,主流电商平台逐步向手机售后服务行业拓展,通过引入头部手机服务品牌入驻平台,依托平台自身较强的用户获取能力实现线上订单转化,并将后续维修服务交由线下服务网络完成。由于电商平台订单来源覆盖全国范围,对服务商的全国性服务交付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具备广泛线下门店覆盖及完善服务交付体系的全国性服务商,在电商平台业务中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
()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从2020年的人均32,189元增长到2025年的人均43,377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15%。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也逐步提升,将会有更多的居民倾向于购买智能手机。智能手机用户的增加,带动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规模持续增长。

2
()国家政策为行业整合提供了机会
近年来,国家围绕扩大内需与消费升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有效激发了消费者的换机需求,带动了手机售后服务市场的联动发展;二手商品流通体系的完善及对非法拆解的整治,提升了配件与整机交易的规范性;消费环境治理行动则进一步强化了服务质量监管,加速了缺乏资质、经营不规范的中小维修主体的市场出清。

整体而言,政策红利正向具备品牌优势、供应链能力及服务网络规模效应的头部企业倾斜,行业整合进程有望进一步加快。

(3)手机用户数量稳定增长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通信业统计公报,近年来手机用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

2020年-2025年,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从15.94亿户增长到18.27亿户,增幅14.62%,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由112.9部/百人增长到130部/百人,增幅15.15%。

全国31个省市的移动电话普及率超过100部/百人。庞大的手机市场保有量和庞大的手机用户数量,是手机售后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随着手机普及率的不断增长,手机售后服务市场将随之增长。

4
()电商模式为手机售后维修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商务部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5.97万亿元,同比增长8.6%,连续13年稳居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在本地生活服务领域,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OTO模式发展迅速,成为本地生活服务的重要增长极。手机维修OTO模式通过“线上导流+线下交付”的方式,有效解决了传统维修市场信息不对称、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痛点,推动行业向品牌化、标准化方向升级。

2、不利因素
(1)受上游手机厂商影响较大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从属其上游手机产业,手机厂商在整个手机产业链中仍处于主导地位,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专业手机售后服务商对手机厂商售后服务授权仍具有一定的依赖性。手机市场的品牌竞争格局变换对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也具有一定影响。手机具有更新换代快、差异化需求明显、技术发展快等特点,各手机品牌竞争激烈。手机品牌间此消彼长将使得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相应调整。

(2)市场集中度较低,缺乏行业标准
目前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市场集中度低,绝大多数企业为小规模企业,覆盖区域小,地域性特征明显,行业统一的、体系化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尚待完善,在服务价格、服务质量、人员资质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准入标准。市场的不规范和行业标准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四)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与上游手机产业关联紧密,其发展随上游景气度波动。手机作为重要的消费电子产品之一,市场格局一般受国家通信技术发展、大众消费能力及消费习惯共同塑造。近年来,国家针对手机等数码产品推出的购新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通过直接让利有效释放消费潜力、加速换机周期,为行业注入确定性增长动能,整体而言,行业周期性表现温和。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手机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的代表品类,全国31个省市的移动电话普及率超过100部/百人。尽管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仍存在一定差异,但手机产品的标准化属性较强,其技术架构及故障类型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统一,维修服务需求具有高度共性。与此同时,物流配送体系的完善及线上获客能力的提升,使配件供应与服务交付的区域间差异逐步缩小。综合来看,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的区域性特征已不再显著,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更多体现于品牌影响力和供应链整合能力。

手机售后服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五)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
1
、授权壁垒
手机售后服务中的保内维修服务和保外维修服务为授权业务,获得手机厂商授权的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可以从手机厂商采购原厂配件。由于手机售后服务质量的高低、用户的满意度等将直接影响提供授权的手机厂商的品牌形象,手机厂商在选择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的时候,会综合考察其规模、管理水平、资金实力、人才梯队等方面,此外还要求服务商承担向手机厂商提供包括反馈质量数据、对客户反馈进行归纳分析、统计服务成本以及对质量控制提出建议等服务。一般而机厂商对其授权的售后服务商具有较高的要求。手机厂商的授权构成潜在进入者的重要障碍。

2、规模壁垒
手机厂商通过授权的方式选择专业的服务提供商为手机用户提供手机售后服务,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的规模是手机厂商选择合作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

手机售后服务企业要建立跨区域、甚至全国性的门店网络,不仅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大量的资金投入,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创立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行业的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规模化经营,规模经营是新进入者发展壮大的主要壁垒。

3、管理能力壁垒
专业的手机售后服务商多为连锁经营服务企业,连锁经营对企业在管理人员能力、管理体系构建以及信息管理能力上有较高要求。首先,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对行业有深入的了解,且具备较丰富的管理经验。为满足企业规模扩大和业务发展的要求,企业还需要建立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机制;其次,随着企业门店网络数量增加,区域分布扩大,及业务模式的更新,管理难度不断提升,需要企业有较好的管理体系设计;再次,目前信息化已成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且手机售后服务企业具有业务流程复杂、管理指标多元化、企业客户与消费者客户并存的特点,对信息化管理有更高的要求。

4、资金壁垒
要发展成为全国性的手机服务提供商,需要构建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扩大市场份额,通过专业化服务锁定手机用户、建立品牌和用户忠诚度。营销网络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日常运营也需要较大的流动周转资金,这些都加大了对手机售后服务提供商的资金实力的要求。开展手机售后服务的电商模式,也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包括平台建设、市场推广等,对新进入者也构成了进入壁垒。(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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