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00050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7,644,935股,每股发行价为1.00元,于2020年12月22日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247,644,935.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238,500,417.81元。 在扣除剩余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承销费和保荐费总计8,000,000.00元,公司前期已预付1,000,000.00元)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240,644,935.00元,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武侯支行开设的22821101040026547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4-00023号《验资报告》。 按照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0年12月22日全额转入公司控股子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武侯支行22821101040026547存放的本次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644,93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44,517.19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500,417.81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形。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0年12月22日全额转入公司控股子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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