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002653):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12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0,000股,回购价格12.892元/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 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6、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 7、2026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6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王*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依据 鉴于原1名激励对象王*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提出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和价格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490,000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的比例8.45%,占总股本的比例0.0429%。 (2)回购注销的价格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9,91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24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月24 日实施完毕。 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9,91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5日。公 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15日实施完毕。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9,91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5日。公 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15日实施完毕。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5年年度股东 会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事宜,公司2026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0,892,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4日。公司2026 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9月4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P-V=13.955(元/股)-1.063(元/股)=12.892(元/股)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0 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人调整为5人,授予总量由580万股调整为531万股。 3、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2、本次变动前的数据为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26年9月16日的数据,本次变动后的具体数据以中登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 会计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原激励对象王* 因个人原因离职,劳动关系终止,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12.89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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