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002713):非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及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6-09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及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一、非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俞琦婷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俞琦婷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职务,俞琦婷女士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琦婷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琦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俞琦婷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二、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股东会提名周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周金先生经股东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一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前,董事会同意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周金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止。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周金先生简历: 周金,1977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EMBA。曾任平安银行北京东城金融部总经理;平安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2026年6月入职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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