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翠微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9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匡振兴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姜荣生列席会议;总经理苏斐、副总经理王凯、财务总监宋慧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会议的第1、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逄杨、王佳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9 18 年 月 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