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朗进(30059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ST朗进 公告编号:2026-069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鲁0191民初10205号民事调解书所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20.7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1.34%)被动减少至11.9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2.32%),减少8,048,839股,对应持股比例下降8.7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9.0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主观意愿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为中时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时控股”)。中时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95%)增加至9.6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9.97%),增加8,048,839股,对应持股比例上升8.7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9.02%)。 3、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0191民初10205号民事调解书,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过户的朗进集团所持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中时控股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获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朗进集团持有朗进科技19,035,00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20.7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1.34%);信息披露义务102,100 0.11% 人李敬茂直接持有朗进科技 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11%);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敬恩直接持有朗进科技81,00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0.0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9%);信息披露义务人马筠未直接持有朗进科技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朗进科技权益19,218,100股,占总股本的2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1.55%)。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朗进集团持有朗进科技10,986,161股股份,11.96% 12.32% 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敬茂直接持有朗进科技102,100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0.1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11%);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敬恩直接持有朗进科技81,000 0.09% 股股份,占朗进科技总股本的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09%);信息披露义务人马筠未直接持有朗进科技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朗进科技权益11,169,261股,占总股本的12.1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2.52% 20.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由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1.55%)减少至12.1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2.52%),下降8.76%,对应股份数量减少8,048,839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及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6 4 22 年 月 日,朗进集团因融资需求向时拾商业质押其所持有的朗进科技6,600,000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26-016)。 2026年6月20日,时拾商业与中时控股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时拾商业将其对朗进集团因民间借贷产生的债权转让给中时控股并向朗进集团履行了告知义务。 2026年6月26日,中时控股与朗进集团签署《还款协议》,约定朗进集团最迟于2026年7月6日前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该协议同时约定,若朗进集团未按约定如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则在最迟还款日届满之日起,朗进集团同意以其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94)不少于660万股股票抵偿债务,并配合中时控股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还款期限届满经催告后,朗进集团未按约偿还任何款项,亦未配合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中时控股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涉司法冻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以及部分股份再质押的公告》。 民初10205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如下:1.朗进集团于2026年9月9日前协助中时控股将朗进集团持有的朗进科技(证券代码:300594)8,048,83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过户登记至中时控股名下;2.上述股票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朗进集团承担;3.朗进集团于2026年9月9日前向中时控股支付保全保险费损失68,958元、案件申请费损失5,000元、案件受理费损失303,817元;4.中时控股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5.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2、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规定的"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情形,不涉及协议签署,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朗进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敬茂、李敬恩、马筠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朗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69,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2.52%)。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持有股份累计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李敬茂、李敬恩、马筠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19,218,100股减少至11,169,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0.9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1.55%)减少至12.1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2.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执行法院裁定,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主观意愿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朗进集团、李敬茂、李敬恩、马筠);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时控股); 3、深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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