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7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2026 9 17 9:15 15:00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的 至 的任 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1号楼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军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153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8,456,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1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6,134,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64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22,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3%。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李备战、郭蓓蓓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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