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控传动(30165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控传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2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理财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期货等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资金划转等操作,具体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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