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300131):签订技术许可合作协议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7:46:34 中财网
原标题:英唐智控:关于签订技术许可合作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许可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拟与SynapticsIncorporated(NASDAQ:SYNA,以下简称“Synaptics”或“新思”)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内容,公司拟获得新思汽车DDIC(车载显示驱动芯片,DisplayDriverIntegrated Circuit)及汽车TDDI(车载触控与显示驱动器集成芯片,TouchandDisplayDriverIntegration)产品授权,产品包括汽车TDDI(型号A、型号B、型号C、型号D)、TDDI控制器(型号E)、SmartBridge(智能座舱显示桥接专用芯片/解决方案,A系列)及汽车DDIC(型号A、型号B、型号C),授权期限为十五年。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被许可方)可在全球范围内制造及销售被授权的汽车DDIC及汽车TDDI产品以及该等部件的许可衍生产品。

?公司将向Synaptics(许可方)分三期支付许可费2,000万美元。协议约定期限内,产品进入销售时,公司需根据净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度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除许可费款项固定外,本协议所涉及的提成费需在授权产品销售后按进程支付,预计不会对公司202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协议约定提成费支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付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作事项存在的风险详见本公告“六、本次合作事项的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于签订技术许可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新思公司几款汽车DDIC及汽车TDDI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权,授权许可费2,000万美元,在产品进入销售后,公司需根据净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度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作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加快公司在车载显示领域产品的布局以及加速车载显示芯片产品的市场化进程,公司拟与新思签订合作协议,获得新思几款汽车DDIC及汽车TDDI系列产品的授权,包括该系列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制造及销售权,且公司有权使用新思该系列产品的供应链合作伙伴。授予许可范围包含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本次授权的相关产品属于成熟产品,现有存量项目的销售高峰期约3-4年。

本次授权许可为全球独家许可,授权期限15年,授权许可费2,000万美元,在产品进入销售后,公司需根据净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度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SynapticsIncorporated(新思)
企业性质: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的股份公司,Synaptics于2002年在
NASDAQ首发上市,证券代码:SYNA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执行主席:NelsonC.Chan
注册资本:120,000USD
SynapticsIncorporated是全球领先的定制人机界面产品解决方案开发商和供应商,业务覆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脑及其他电子设备(含汽车设Synaptics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均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获得相关产品授权业务需支付的许可费为2,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产品进入销售后,公司需根据净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度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最终付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支付的费用均以美元报价、计算和支付。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许可授予
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协议期限内、全球范围内、附带许可费与提成费的有限、独占且排他(仅受本协议约定的许可方保留权利限制)、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本协议允许者除外)的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制造(含委托制造)标的部件及其许可衍生产品,并使用、营销、销售(含委托销售)标的部件及其许可衍生产品,使用领域限于汽车应用。其中,协议项下部分特定型号仅限于直接或间接向中国内地以外地区(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客户销售。

许可方保留以下权利:(1)在被许可方能够向相关客户供应之前,继续在既有项目上制造和销售标的部件;(2)因监管限制、出口管制、被许可方违约或客户对双供应、供应连续性的要求等情形导致被许可方无法供应时,继续制造和销售标的部件。该等保留权利不受时间、数量或项目限制,许可方亦无义务将相关客户项目后续过渡给被许可方。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持续有效十五(15)年,除非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款提前终止。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关于已产生或应付的许可费与提成费、报告与审计、保密、知识产权、出口管制、赔偿、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等条款继续有效。

(三)许可费及支付
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一次性许可费合计2,000万美元,分三期支付。

1.提成率。被许可方应就直接或间接制造和销售的每个标的部件(向许可方购买的部件除外),按季度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

2.提成基础与最低售价机制。各标的部件(SKU)的提成基础为该SKU实际每单位净销售额与适用最低年度销售价格下限中的较高者。

3.净销售额定义。本协议项下每单位净销售额指被许可方或其经销商就适用部件向客户收取的价格,包含应向适用税务机关缴纳的销售税、增值税、商品及服务税及类似交易税。

(五)付款、税务与资金安排
1.本协议项下所有款项均以美元报价、计算和支付;
2.被许可方支付的款项不含被许可方需预扣或扣除的税款,许可方实际收到的净额等于无预扣情形下的全额;
(六)知识产权
许可方知识产权仍归许可方所有。被许可方基于标的部件形成的改进、修订成果限于构成许可衍生产品的范围内方可实施。被许可方如需在营销或销售中使用许可方部件编号或品牌,须事先获得许可方书面批准;
(七)审计权
许可方有权对被许可方与标的部件销售、提成计算相关的记录进行审计。

经审计发现少付或少报的,被许可方应补足差额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许可方的审计权在本协议终止后于适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继续有效。

(八)保密
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未经授权披露、使用或侵占保密信息属于无法补救的重大违约,许可方有权据此立即终止本协议。

(九)出口管制与合规
双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及贸易合规法律。被许可方重大违反出口管制义务的,许可方有权无需补救期即暂停或终止本协议,被许可方并应赔偿许可方由此产生的成本、罚款与索赔。

(十)违约与终止
后三十(30)日内未予纠正;(2)另一方破产、被宣告破产或为其债权人利益进行转让、被任命接管人或破产受托人。对于性质上无法通过纠正措施补救的重大违约(包括未经授权披露或侵占保密信息、未经授权使用许可方知识产权、重大违反出口管制条款、反复或故意重大少付或少报提成费、重大违反适用法律致使许可方面临监管、制裁或刑事责任等),许可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无需补救期。

本协议终止或到期不免除被许可方在终止或到期生效日前已产生或应付的付款义务,包括未付提成费、逾期利息及其他财务义务;许可方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十一)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香港法律管辖(不参照冲突法原则)。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最终通过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按其现行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语言为英语,仲裁地为香港,仲裁员人数为三(3)名;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发展成为集研发、制造及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半导体企业,是公司既定的战略方向。公司车规级DDIC与TDDI已形成多版本产品矩阵,但整体处于放量前期。

Synaptics是公司重要的上游客户,双方互信基础深厚。Synaptics基于其自身业务战略调整,决定将其持有的几款车载显示芯片产品制造及销售授权给本公司。授权相关产品已进入商业化成熟阶段,具备稳定的市场基本盘与渠道资源,可帮助公司跳过客户导入周期,公司有望通过承接新思原有客户的已量产项目,显著缩短从投入到收入的时间周期。

此次合作的核心目的如下:一方面,通过大体量同类业务进入全球头部车企供应链,有望为自有显示驱动芯片业务积累客户资源与项目履历;另一方面,如能快速规模化放量,公司可以增量采购规模提升对晶圆厂、封测厂及第三方IP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自有产品的单位成本。此外,公司还可以承接业务的现金流、客户与供应链资源反哺自研产品,加快自有显示芯片业务的放量和六、本次合作事项的风险提示
1.市场与经营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合作的实际销售规模取决于汽车终端市场景气度、客户项目定点及放量进度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作出的资源投入与经营安排,可能面临实际经营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获得授权的产品为成熟产品,对应的存量项目销售高峰期在正常情况下约3-4年,若公司不能在过渡期内顺利承接新思所授权产品对应的原有业务,或者未能在存量项目销售高峰期过后以授权或自有的显示芯片产品完成客户新项目导入,则公司还可能因减值等事项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地缘政治与出口管制风险:标的部件终端客户比较集中,且主要位于中国境外地区,公司需持续满足境外客户所在地及其他相关司法辖区的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合规要求。若相关法律法规或国际经贸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3.供应链风险:公司承接相关业务后,需以具备竞争力的成本获得同等品质的供应链资源。尽管被许可方将尽合理的商业努力帮助公司实现其原有供应链资源的承接,但若过渡期内无法取得与许可方原有供应链同等的价格与服务水平,将影响相关业务的毛利率水平。

4.资金风险:本次授权合作及后续业务开展所需金额较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合作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5.协议终止风险:如公司发生重大违约、出口管制违规、少付提成等协议约定情形,许可方有权(部分情形下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届时公司前期投入及业务连续性将受到不利影响,协议终止后公司仍须承担此前已产生的付款义务。

双方就车载显示芯片系列产品的合作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同时相关业务的实际运营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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