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池ETF华宝 (15907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并修订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2026年9月8日发布的《指数修订公告》,自2026年9月21日起,国证新能源电池指数指数名称和简称分别修订为国证储能电池指数和国证储能电池,并修改指数编制方法。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华宝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相应变更基金名称,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将华宝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由“国证新能源电池指数”调整为“国证储能电池指数”。 二、华宝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宝国证储能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由“新能源电池ETF华宝”变更为“储能电池ETF华宝”。 更名后,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变,本次标的指数名称变更及指数编制方法变更不属于指数重大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上述修订内容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对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参见附件,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 附件1:《华宝国证新能源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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