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美之高: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再次披露)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可能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截止本公告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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