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002614):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20:56:51 中财网
原标题:奥佳华: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51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未含职工董事):邹剑寒先生(董事长)、李五令先生(副董事长)、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郭桃花女士;
职工董事:肖婷婷女士;
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

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邹剑寒先生(主任委员)、陈淑美女士、李宏伟女士;2、审计委员会:王志强先生(主任委员)、林建华先生、李奇渊先生;3、提名委员会:李奇渊先生(主任委员)、李五令先生、王志强先生;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李宏伟女士(主任委员)、王志强先生、肖婷婷女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志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邹剑寒先生
2、常务副总经理:李五令先生;副总经理:陈淑美女士、李巧巧女士3、财务总监:苏卫标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
5、内部审计负责人:曾炎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陈艺抒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见公告附件。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财务总监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陈艺抒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39、0592-3795714
电子邮箱:cindyli@easepal.com.cn、cys.chen@easepal.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八楼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合理性说明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邹剑寒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公司创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耕行业三十余年,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管理、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理解,由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保证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管理的高效协同,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严格区分决策层与执行层的职责,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考核等法定职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衡机制,严格落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独立要求,规范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程序,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上述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五、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自本日起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6日
附件:简历
1、邹剑寒: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8月与李五令先生共同创办蒙发利垫制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担任福建省人大代表、厦门市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厦门市总商会监事长、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等职务。

邹剑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与李五令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邹剑寒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李五令: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6年出生,高中学历。1996年8月与邹剑寒先生共同创办蒙发利垫制品,历任厦门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目前还兼任厦门康城健康家居产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李五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420,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2%,与邹剑寒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李五令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淑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厦门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负责人、厦门麦克奥迪集团公司计控部主管。

2002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公司采购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海外市场部总经理,兼任MEDISANA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等。

陈淑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林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0年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总裁助理、按摩产品事业部业务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按摩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翊鸿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COZZIAUSA,LLC副总经理等。

林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郭桃花: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事业电商经理。2014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电商运营中心总监、营销公司副总。现任公司董事、奥佳华品牌营销总经理、OGAWA奥佳华品牌经营管理平台总经理。

郭桃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肖婷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201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怀与关系经理、薪酬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王志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李宏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制冷与低温工程专业,现任广东鲲鹏智能机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宏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9、李奇渊: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系统生物学专业,厦门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奇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0、李巧巧: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4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资金部经理、子公司常务副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巧巧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9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5%,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1、苏卫标: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厦门电化厂财务科副科长,厦门德大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财务管理经理、财务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苏卫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25,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5%,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曾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职称。200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曾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13、陈艺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9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法律部法务专员、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艺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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