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300092):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多重因素,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为固定薪酬,结合其个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为浮动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年度绩效薪酬考核应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 四、其他事项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若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违规违纪、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等情形,公司可扣减其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在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没有发生变动,公司不再逐年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披露。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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