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30131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9:01:52 中财网
原标题:智立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1名外籍员工,被纳入激励对象的原因为其在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9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同意以36.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105.7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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