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605020):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6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 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方案调整及相关文件的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内容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内容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调整前内容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注2: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剔除前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四代制冷剂及氯乙烯相关投资以及上述财务性投资扣减金额后为452,074.57万元,仍大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其中,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605,837.37万元,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以募集资金净额123,6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由于前次募集资金远低于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使用本次拟募集资金154,0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投资建设。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内容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其中,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605,837.37万元,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以募集资金净额123,6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由于前次募集资金远低于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使用本次拟募集资金143,5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投资建设。考虑本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中的第四代制冷剂相关投资(包括HCC-240a装置、HFO-1234yf装置以及HCFO-1233zd联产HFO-1234ze装置)以及氯乙烯装置的相关投资。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二、《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