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3008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文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39人,代表股份数29,624,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44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数28,486,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6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数1,137,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3人,代表股份2,350,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12,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1,137,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5%。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462,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36%;反对161,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88,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126%;反对161,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62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8,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2%;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62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邹小凤律师、卫晓旻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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