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00291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暨减持计划完成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8:41:47 中财网
原标题:中新赛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暨减
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百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3,139,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385%)。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此次权益变动前的28.5012%减少至27.915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一致行动人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于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139,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28%。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27.9155%减少至26.6627%。

同时,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期间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139,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38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807房-2(A)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510室(电梯楼层810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1699号综合办公楼南楼50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 11楼1102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5日  
权益变动过程基于基金退出需求等自身经营需要,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 红土及郑州百瑞于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5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139,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28%。本次权益变动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权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  
股票简称中新赛克股票代码002912
变动类型 (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广东红土)1,009,9000.5914 
A股(南京红土)420,9000.2465 

A股(昆山红土)416,6000.2440   
A股(郑州百瑞)291,8600.1709   
合 计2,139,2601.252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深创投合计持有 股份45,527,04026.662745,527,04026.6627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份45,527,04026.662745,527,04026.6627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广东红土合计持有 股份1,009,9000.591400.0000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份1,009,9000.591400.00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南京红土合计持有 股份420,9000.246500.0000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份420,9000.246500.00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昆山红土合计持有 股份416,6000.244000.0000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份416,6000.244000.00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郑州百瑞合计持有 股份291,8600.170900.0000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份291,8600.170900.00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47,666,30027.915545,527,04026.66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666,30027.915545,527,04026.662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数量累计不超过3,139,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385%),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 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此次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 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广东 红土集中竞价交易2026年9月 7日至2026 年9月15日20.42810,0000.4744
 大宗交易    
   23.30679,9000.3982
南京 红土集中竞价交易    
   20.47328,0000.1921
 大宗交易    
   23.30283,9000.1663
昆山 红土集中竞价交易    
   20.45326,0000.1909
 大宗交易    
   23.30280,6000.1643
郑州 百瑞集中竞价交易    
   20.44234,0000.1370
 大宗交易    
   23.30196,8600.115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持股比 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
广东 红土合计持有股份1,489,9000.8726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89,9000.8726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
南京 红土合计持有股份611,9000.3584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11,9000.3584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
昆山 红土合计持有股份606,6000.3553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6,6000.3553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
郑州 百瑞合计持有股份430,8600.2523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0,8600.2523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
1、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本次减持亦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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