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60338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8:22:03 中财网
原标题:永臻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0,970,6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1.75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汪献利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9 9 3
、公司在任董事人,列席人,公司 名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20,681,04399.7606244,4000.202045,2000.0374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20,678,64399.7586272,1000.224919,9000.0165
3、议案名称:《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20,653,74399.7380309,9000.25617,0000.0059
4、议案名称:《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20,652,74399.7372308,4000.25499,5000.0079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20,652,74399.7372308,4000.25499,5000.007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2,613,60090.0248244,4008.418345,2001.5569
 机构的议案》      
2《关于增加期 权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方式的 议案》2,611,20089.9421272,1009.372419,9000.6855
3《关于<永臻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2,586,30089.0845309,90010.67447,0000.2411
4《关于<永臻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2,585,30089.0500308,40010.62289,5000.3272
5《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2,585,30089.0500308,40010.62289,5000.327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议案3、4、5根据相关规定,拟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吕兴伟、姜腾超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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