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30088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8:21:44 中财网
原标题:狄耐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和《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五、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号》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或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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