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星云股份(300648):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建设及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57,500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星云检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近日签订了编号为FJ1102026122的《授信额度协议(一)》,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日止。公司为福建星云检测在《授信额度协议(一)》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于2026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FJ1102026123)。 (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星云检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近日签订了编号为2026年SME福马人授字154号的《授信额度协议(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8日止。公司为宁德星云检测在《授信额度协议(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于2026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年SME福马人最保字154号)。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671.29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马江大道多多良音响工业(福州)有限公司楼1、4#楼(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状况:福建星云检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福建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疏港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德星云检测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宁德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编号:FJ1102026123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债务人: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合同编号:2026年SME福马人最保字154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债务人: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976.41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8%,均系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编号:FJ1102026122);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FJ1102026123); 3、《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6年SME福马人授字154号);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年SME福马人最保字154号)。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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