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68825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7:27:33 中财网
原标题:英诺特: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8,248股。

? 归属股票来源: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英诺特”)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了211.2740万股限制性股票,13,645.8196 1.5483%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万股的 。其中首
次授予169.824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44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3809%;预留41.4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03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6191%。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6.11元/股。

4 63 25
()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人,预留授予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 度产品注册证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的营 业收入增长率 
  目标值(Am)目标值(Bm)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2025年产品注册证 ≥10项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2025年至2026年累 计产品注册证≥20项15%10%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30%25%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年度产品注册证数量及营 业收入增长率指标A≥Am且B≥BmX=100%
 A≥Am且Bn≤BX=80%
 A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产品注册证”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中国医疗器械三类注册证、中国医疗器械二类注册证、美国FDA注册证、欧盟CE(IVDR)注册证”。

注2: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仅考核产品注册证指标,产品注册证数量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未达到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仅考核营业收入指标,根据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注3: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相同。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及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ABCD
归属比例100%80%0%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7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2025 9 9
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年 月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2025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9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2025
露了《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55元/股调整为16.11元/股,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2025年9月15日16.11元/股169.8240万股63人41.4500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 (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2026年8月25日16.11元/股41.4500万股25人0万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1、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8,248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张秀杰、叶逢光、陈廷友、张晓刚、赵秀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5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7年9月14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情 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 职期限。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归属 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 产品注册证 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归属安 对应考核 排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Am) (Bm) (Bn) 第一个 2025年产品注 2025年 无 归属期 册证≥10项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A≥Am且B≥Bm X=100% 各年度产品注册 证数量及营业收 A≥Am且Bn≤B2025年度,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获 得中国医疗器械三 类注册证7项,获 得中国医疗器械二 类注册证3项,获 得美国FDA注册证 1项,获得欧盟CE (IVDR)注册证2 项,共计获得产品 注册证13项。上述 指标已满足公司层 面业绩“2025年产 品注册证≥10项”的 考核要求,对应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归属安 排对应考核 年度产品注册证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目标值(Am)目标值 (Bm)触发值 (Bn)
 第一个 归属期2025年2025年产品注 册证≥10项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各年度产品注册 证数量及营业收 入增长率指标A≥Am且B≥BmX=100%  
  A≥Am且Bn≤BX=80%  
  AX=0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 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 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0% 0%首次授予的63名激 励对象中2人已离 职而不符合激励对 象条件,剩余61名 激励对象的个人 2025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38人的考核 评级为A,本期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23人的考核 评级为B,本期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本次可归属 数量为328,248股。    
 评价结果ABCD
 归属比例100%80%0%0%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5日
2、拟归属数量:328,248股
3、拟归属人数:61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6.1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总数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张秀杰中国董事、总经理28.00005.600020.0000%
2陈廷友中国董事、研发总监、 核心技术人员10.00002.000020.0000%
3张晓刚中国董事、副总经理10.00002.000020.0000%
4赵秀娟中国董事、财务总监7.00001.400020.0000%
5陈富康中国董事会秘书7.00001.400020.0000%
6王恒强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50000.240016.0000%
7白婷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00000.400020.0000%
8丁芝中国前核心技术人员1.60000.256016.0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53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含一名中 国台湾籍)(53人)101.924019.528819.1602%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61人)169.024032.824819.4202%
注:丁芝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新增认定白婷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安排符合《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考核办法》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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