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7:01:47 中财网
原标题:红太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5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杨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9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1,075,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2,938,641股的15.4325%。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28,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具体如下: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6,04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028,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志强律师、万梦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已列明的所有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股数(股)198,203,8592,696,175175,4510
比例98.5719%1.3409%0.08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股数(股)12,157,3472,696,175175,4510
比例80.8927%17.9398%1.1674%--
注: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卞月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志强律师、万梦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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