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珠海港:电力集团参与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申报发行公募REITs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7:01:22 中财网
  CFi.CN讯: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
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参股企业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拟以珠海金湾(30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金湾风电场”)作
为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电力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不超过7%
的公募REITs份额。

2、本次交易所涉及公募REITs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存在申报不通过、发行规模不及预期、评估值变动等不确定性。珠海风电公司主要负责投资运营金湾风电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电公司”)和电力集团分别持有珠海风电公司
5.7184%、74.2816%和20%股权。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发展资金,广东能源集团和广东
风电公司拟以金湾风电场作为基础设施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电力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拟认购不超过7%的公募REITs份额
(认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
所持珠海风电公司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其设立的全资
SPV公司(如有)(转让价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并按照
申报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及项目运营管理需要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金额仅为初步测算,实际认购比例及金额、股权转让价格将根据最终金湾风电场项目评估价值及公募REITs发行结果而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按照本次公募REITs申报发行相关监管审核要求及项目运营管理需要签署相
关文件并就未尽事项进行决策。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
对0人,弃权0人。

本次公募REITs处于待申报阶段,尚需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审核同意。本次认购公募REITs份额及转让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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