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688559):海目星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5:57:05 中财网
原标题:海目星:海目星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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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2日14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十三楼海目星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盛宇先生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审议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变更经营场所,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301;邮政编码:518110。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君子布社区环观南路26号101。

变更后: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301;邮政编码:518110。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社区茜坑路72号1栋101(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公司章程》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 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 技园B栋301;邮政编码:518110。 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君 子布社区环观南路26号101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 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 技园B栋301;邮政编码:518110。 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茜 坑社区茜坑路72号1栋101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超过1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应通过董事会 审议,本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担保事 项由股东会审议决策。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 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超过1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且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应通过董事会 审议,本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担保事 项由股东会审议决策。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 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 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 由董事长审批;若董事长为关联董 事,则该等关联交易仍应提交董事会 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 事项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 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 事出席,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 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 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公司应当将 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 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 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 由董事长审批;若董事长为关联董 事,则该等关联交易仍应提交总经理 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非关 联董事出席,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公司应 当将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 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
  
  
  
  
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 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 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 东会审议。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 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 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 东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适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前述事项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海目星:公司章程》。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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