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21:56:45 中财网
原标题:奇德新材: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9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45,42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365,242.32/92,110,949×10=0.79960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960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92,110,949剔除45,420股后的总股本92,065,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7,365,242.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5,420股后的92,065,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1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9月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246饶德生
208*****385江门市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303*****118陈云峰
408*****492广东奇德控股有限公司
503*****057陈栖养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4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92,110,949股-45,420股)×0.8元÷10股=7,365,242.3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7,365,242.32元÷92,110,949股×10股=0.799605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1日)收盘价-0.0799605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将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邓艳群
咨询电话:0750-3068310
传真电话:0750-3068315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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