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3003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5层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长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 9、出席对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3人,代表股份124,214,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104,996,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7人,代表股份19,218,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6人,代表股份14,985,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1,109,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6人,代表股份13,875,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9%。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征集表决权情况 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共收到2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6,30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游晓、王红娟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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