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30012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6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39号。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清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5人,代表股份387,434,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229%;其中中小股东163人,代表股份30,094,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65%。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7,339,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06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94,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65%。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陈楹律师、张雨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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