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6-06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拟为全资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数据”)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前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此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四川云数据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39个月。本次四川云数据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长王子璇女士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四川云数据本次购买的服务器及拥有的坐落于简阳市东溪街道凉水社区1组、万古社区5、6组的“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49426平方米)及在建工程(房产)做抵押担保。公司及四川云数据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和王子璇女士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 王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子璇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王子璇女士为王刚先生和闫敏女士之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闫敏女士和王子璇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24,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王刚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王刚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刚先生配偶闫敏女士,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未持有公司股份,闫敏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子璇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裁,住所位于杭州市,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子璇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5MA7KX8XP45 3、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1日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王子璇 7、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溪街道万古社区4组99号 8、营业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牙及其制品除外);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云数据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物:四川云数据本次购买的服务器、拥有的坐落于简阳市东溪街道凉水社区1组、万古社区5、6组的“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49426平方米)及在建工程(房产)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担保方: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及四川云数据暂未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关联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董事长王子璇女士为四川云数据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和董事长王子璇女士暂未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董事长王子璇女士为四川云数据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无偿提供担保,公司及四川云数据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和王子璇女士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四川云数据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董事长王子璇女士为四川云数据本次申请贷款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四川云数据不支付担保费用,亦不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为四川云数据无偿提供担保是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6年9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5,261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55%;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68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年年初至2026年9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经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董事长王子璇女士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并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子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本次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四川云数据拟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39个月。本次四川云数据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长王子璇女士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四川云数据的部分服务器及拥有的坐落于简阳市东溪街道凉水社区1组、万古社区5、6组的“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的工业用地(证号:川(2022)简阳市不动产权第0035138号,土地面积49426平方米)及在建工程(房产)做抵押担保。公司及四川云数据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和王子璇女士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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